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

来源:工会发布时间:2018-11-08

各学院,校直附属单位,机关各部门:

  根据兵团教育局《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《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通知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的决定》(教师﹝2018﹞14号)转发给你们,认真组织学习宣传,具体要求如下:

  各单位可以通过主题党日活动、支部专题学习等方式学习宣传李德威同志精神,将学习李德威同志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教育引导我校广大教师自觉承担起传播知识、传播思想、传播真理、塑造灵魂、塑造生命、塑造新人的使命职责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为兵团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
   附件: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通知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的决定

   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的决定.pdf

  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0日18:00前将学习宣传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教师工作部邮箱:45987413@qq.com




石河子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    石河子大学工会

2018年1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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