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新兵妇发[2009]26号《关于做好二〇〇九年度妇女工作总结及各类先进推荐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由大学妇委会组织,各基层妇委会民主推荐,基层党组织审核,经大学妇委会常务委员会讨论研究,并上报大学党政联席会,决定推荐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何芳同志为兵团“三八红旗手”,石河子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财会系为兵团“三八红旗集体”。
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或单位如存在异议,请于2009年12月30日—2010年1月4日向大学妇委会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人:张青
联系电话:2058032
石河子大学妇委会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