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国工会十四大报告提出的“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,围绕企事业发展的难点,职工关心的热点,针对职工队伍的变化,深入开展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,满足职工多样性的需要,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”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大学各基层工会建设,增强工会活力,发挥工会在学校建设和改革中的作用,现结合我校各基层工会的实际情况,特提出开展建设“教工之家”活动的意见。
一、建家活动的目标和要求
1.建家活动的主要目标:
认真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把基层工会建设引向深入,加强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建设,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设,全面落实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基本社会职能,增强基层工会活力,发挥工会的桥梁、纽带、行政支柱三大作用,把基层工会建成教职工信赖的“教工之家”。
2. 建家活动的要求:
(1)在学院、部门党组织领导下,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形成党、政、工齐抓共建的局面。 (2)建设好学院、部门工会领导班子。要选配热心群众工作,热爱本职工作,受到教职工信赖的人担任工会领导人。学院、部门工会主席候选人,应经同级党委(总支)推荐,报校工会批准后,认真履行民主程序,经民主选举产生。学院、部门工会主席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,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或本人提出辞职,要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校工会同意,并按照民主程序补选相应的主席。
(3)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,认真落实工会的四项基本社会职能,并贯穿在学院、部门工会的各项工作之中。
(4)开展学院、部门工会建家活动,使学院、部门工会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。
(5)加强学院、部门工会的民主制度建设,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,使学院、部门管理更加民主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。
(6)充分发挥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,依靠会员群众办工会。要建立一支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。要加强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,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二、建家活动的方法和措施
1.努力创建合格教工之家
创建合格“教工之家”采取分两步走的办法,以达到合格“教工之家”的条件。
(1)从2004年3月起,各学院、部门工会要开展“工会基础工作达标”活动(见附件一)。2004年12月起,校工会开始验收。验收程序为:首先由学院、部门工会提交达标工作总结并附会员认可率测评结果(测评表见附件二),然后由校工会验收小组统一验收。凡达到标准的工会经验收后发给工会基础工作达标合格证。在工会基础工作达标的同时,必须积极促进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。工会基础工作达标应在12月底完成。
(2)从2004年12月起,凡工会基础工作达标合格的单位,要积极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,努力创建合格“教工之家”,并争取在2005年底以前通过验收。凡达标并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学院、部门工会,均可申请验收合格“教工之家”(见附件三)。合格“教工之家”须达到85分以上。
(3)凡在2005年底未建成合格“教工之家”的基层工会,要根据校工会《开展建设“教工之家”活动的意见》,查找原因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本单位达标和建设合格“教工之家”的计划及实施办法并上报校工会。
2.建家的复验制度
对已建成的合格“教工之家”要实行复验制度,在动态中建家升级,即要进一步达到先进的标准(见附件三)。先进“教工之家”须达到95分以上,校工会按建家升级考核条件,认真进行复验。各层次的教工之家,每两年复验一次,复验合格的发给合格证,不合格的分别情况,采取限期改进、降低层次,撤销荣誉称号等措施。
3.建家活动的验收程序和升级(见附件四)
(1)验收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,依靠会员群众自检自查。坚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,防止形式主义。 工会基础工作达标和合格教工之家的验收工作,均由校工会负责,由验收小组实施。
(2)合格“教工之家”升入先进“教工之家”需学院、部门工会每两年申报一次,由校工会验收评定。根据先进“教工之家”考核条件,经自查自检后,会员群众多数认为达到条件的,均可向校工会申请验收。
三、建家活动的组织保障
1.学院、部门工会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建家活动。要积极争取党委(总支)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,保证建家活动正常开展。
2.基层工会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,开展建家活动是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,各学院、部门工会要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,认真学习有关文件,提高对建家活动的认识。各学院、部门工会都要把建家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工会主席要亲自抓,全体工会干部和广大积极分子要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抓好,主动与党政领导联系,积极争取教职工文化活动阵地,使建家活动落到实处。